南平市政府,这26万经过纳税人同意了吗?

作者:卧听风雨2010-03-2612:41:02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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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血案,我们对该案的受害人及其家属深表同情,同时我们更应该深刻反思酿成这一血案的社会原因。凶手固然有其自己的人格缺陷,但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管理者却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先看一下凶手郑民生的人生轨迹:http://news.sohu.com/20100325/n271074591.shtml

可以一句话概括:先是优秀医生,后成待业人员,然后受感情挫折,杀人泄愤。一名优秀的社区医生却得不到应有的社会回报,工资待遇低,该有的奖金没有,并受到单位原负责人的排挤,这一点直接导致了郑民生的辞职,再加上其他因素共同作用,最终酿成杀人悲剧。南平市的卫生主管部门,以及南平市政府难道你们能脱得了干系吗?

南平市政府也许意识到了自己罪责难逃,重判凶手的同时还要对每一位受害人赔偿26万。请看报道:http://news.sohu.com/20100326/n271110166.shtml

本报讯 3月24日,南平市政府已开始召集受害学生家长开会协商抚恤金数额。有家长透露,目前,政府初步提出每位受害学生的抚恤金为26万元多一点。而家长们关注的校园方责任险,南平市政府表示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因此抚恤金数额比最初计划的提高一些。

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封纳税人的嘴,从而为自己的罪责买单似乎已经成了地方政府一个惯例。而那些本应为此罪恶负责的公仆们却可以毫发无伤,依然稳坐钓鱼台,继续制造着下一场灾难,循环往复。可怜的是纳税人们,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税金被挪作他用,却毫无办法阻止。我们同情并哀悼那些受害死去的孩子们,不管他们是穷人的孩子还是富人的孩子亦或是公仆们的孩子,我们也愿意为他们奉上我们的爱心,比如捐款等,但是我们想说的是南平市政府你没有权利用纳税人的钱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自己的错误要自己负责。

对于已经交纳了校园平安保险费用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怎么可以不予赔偿?你们给出的理由实在荒唐,是不是背后还有不能说的隐情?这究竟是为什么?我想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保险公司根本未曾收到学生们的保险金,所以现在将不予赔付。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里面的故事将会很精彩!

昨日上午,遇害学生陈楚柠的亲属再次与政府相关部门商谈。事后传出消息:政府要求家属尽快火化尸体,并开出条件:政府可提供26万元的抚恤金,延平区的一位领导提出,如果25日火化,可以多得3万元,否则这3万元就没有了。

政府领导要求尽快火化,竟然开除了三万元的诱惑。要灭尸毁迹的急迫心情可以理解,但这领导一张嘴就是三万,真是阔气又大方啊;我想,这要是你自己的钱,你会不会还这么阔气又大方呢?

截至昨日,已经有两名遇害孩子的尸体被火化。

死者长已矣,再闹也没什么意义了,还是早些让孩子们入土为安吧,26万已经不少了。人这一辈子厄运多着呢,何况是在中国!

本文作者:卧听风雨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链接地址:http://dickxusd.blogchina.com/913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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